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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适量提高医疗服务价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05  浏览次数:89
  医药网11月2日讯 记者1日从湖北省物价局了解到,为破除“以药养医”的积弊,湖北省物价局、卫计委、人社厅等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从10月30日起,全省实施综合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医疗服务价格。     湖北省物价局介绍,此次改革后,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各医院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湖北省物价局已对106项省管价格项目进行了明确规定,此外还有4063项收费标准,将各县市相关部门对本地综合改革医院进行价格测算,提出初步调价意见。     湖北省物价相关人士介绍,取消药品加成是破除“以药补医”的第一步,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
 
关键词: 药品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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