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督查主要是为了落实国务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市含食品药品监管职责的市场综合机构深入有机融合,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执行力,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督查的重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机构改革到位情况,二是工作融合情况,三是机构改革后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督查、调查问卷和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每到一处,督查组成员不仅就机构改革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情况、找出问题、分析原因、讨论对策,同时,将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中关于“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的地区,要把食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的首要责任”的要求进行了宣贯,统一认识和思想。
下一步,督查组将督查情况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解决情况组织“回头看”,实现督促的目的,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