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标准,搭建规范统一新平台。一是严格设立标准。根据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实体化办公、一体化配置、集效化运行、信息化支撑、绩效化考核、长效化保障,有专用办公室、有专兼职人员、有基本装备、有制度上墙、有宣传橱窗、有档案管理、有经费保障”要求,指导各乡镇(街道)设立食安委及其办公室;为基层食安办统一配备办公设施。二是严格实施智慧监管。借智“互联网+”技术手段和思维方式,将基层食安办定位为智能监管分中心,投入研发资金,对“智慧监管”和“永安通”系统进行扩能升级,新增双向反馈、共享互动、自动预警、汇总分析等8大模块,短信群发、问题等级标注、巡查逾期提示等11项功能,同步制定信息上报、应急处置、岗位责任等15项制度,确保智能监管常态化运行。三是严格网格化巡查。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要求,开展“两网”融合工作,划分9695个综治小网格。按照“一员多格、一格多员、多员合一”思路,将协管员融入到各网格,同时,探索建立网格化巡查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将巡查结果与责任协管员考核挂钩。
二、落实规范,打造基层监管新标准。一是日常监管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结合辖区特色,推行“格长”负责制,按照“1+X”巡查模式,开展翻耕式日常巡查工作,同时,利用移动执法系统定位、巡查表记录等方式保留监管痕迹,必要时,基层食安办进行远程指导,及时转化风险。二是隐患排查落到实处。围绕“五个环节、六大领域、七类违法行为”,制定重点隐患排查手册,全方位、兜底式排摸隐患节点。三是信息处理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基层食安办工作人员责任追究、投诉举报处理、信息收集上报等制度,明确基层食安办主任负责制。
三、注重实效,开启基层治理新局面。一是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基层站所(院)的协作机制,全面负责辖区食安统筹协调、信息报告、协助执法等工作,基本破解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不足、分工有余、空白并存等问题。二是筑实工作保障“坚实后盾”。制定《食安基层责任网络协管员工作保障实施意见》,采取“县统筹、乡互补”、“片区互动、绩效捆绑”方式,落实协管员补贴分层分级分配措施。三是谱写社会共治“新篇章”。聘请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面对面、点对点,通过模拟演练、风险体检和风险评估等方式,定期对市场主体、社会公众、专(兼)管员、协管员等进行业务培训;将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纳入乡镇(街道)考核内容,逐步构建食品安全监管政府、市场与社会责任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