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0月30日讯 国家标准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9日联合发布《中药方剂编码规则及编码》、《中药编码规则及编码》和《中药在供应链管理中的编码与表示》等三项中医药国家标准,这标志着全国将实施统一的中药、中药方剂、中药供应链编码体系。上述三项标准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中药方剂编码规则及编码》规定了中药方剂的分类与代码结构,并对1089首中药方剂进行了分类编码,适用于中药方剂的临床用药、科研教学、统计和监督管理,以及中药方剂、中药处方、电子处方、电子病历、中医病历等工作的信息处理、信息交换与互联互通。
《中药编码规则及编码》由中药编码规则和编码构成,其中编码规则为通用标准,中药材、中药饮片等的编码是专业标准,采用阿拉伯数字编码,分别对中药材1219种、中药饮片1603味、中药配方颗粒1364味、中药超微饮片1337味、中药超微配方颗粒1337味等进行了分类与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