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0月22日讯 由市场决定价格的目标渐行渐近。
根据国家发改委10月21日公布的《中央定价目录》,中央政府定价范围限于天然气门站价格、省以及省以上输配电价、特殊药品等7类价格,比过去的13类定价发生了重大变化。定价具体项目由以前的约100种减少为20种,约减少了80%。
其中化肥、盐业、储备粮食、棉花等价格放开。成品油价格、盐业价格等将视体制改革进程放开。
“国际市场价格下降了,成品油价格也按机制定期公布,”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在当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指出,未来这个成品油国家不会管,“改革以后也要进一步完善竞争环境,条件具备了,我们才可以完全放开由市场决定。”
他也指出,放开价格也不是完全不管,比如像农产品(14.77, 0.02, 0.14%)价格,放开以后仍要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来稳定农业生产,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农民收入。
地方定价削减近半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地方定价目录修订也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为止,国家发改委已经批复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定价目录,最后1个省也将在近期完成。
与中央定价目录一样,各地确定的定价目录数量大为减少。除了农产品、烟叶、化肥等不再有定价外,一般药品价格等不再由政府定价。地方定价目录平均缩减的范围达到55%。
另有一些将视情况而放开,这包括成品油,食盐、代表中国公民因私签证服务价格,国家储备糖和储备肉交易价格等,相关改革适时放开。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指出,中央定价目录修订以后,目录之外中央政府就没有定价权了。地方政府也在修改目录。未来政府保留的定价项目基本上都属于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底,已经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外公布修订后的地方定价目录,其他省份近期也陆续公布。
国家发改委价格与反垄断局局长张汉东则指出,价格改革的方向是,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决定,经营者自主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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