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确保新组建的队伍提高执法水平,先后对全系统划转人员、新进人员及新增职能进行培训。
二是健全机构提供机制保障,推动具备条件的市县局设立法制机构。目前,海口、三亚和儋州市局已经设立法制科,其它市县局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
三是完善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和指导。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行政执法监督考核评议办法》、《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九条禁令》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的标准操作规程,不断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水平。
四是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海南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被省人大列为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启动《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起草工作。
五是简政放权促发展。以“减量、集中、提速”为目标,审批事项减少46%,审批环节减少57%,。食品生产许可、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日常监管等权限下放到市县局。先行先试以“法人承诺制”和“多方检查合一”“多环节合一”“多证合一”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六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食品药品市场环境明显净化。采取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黑窝点”和规范持证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行为相结合等措施,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全省食品药品市场环境得到明显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