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厉打击使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行为。对使用病死、毒死、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和水产动物肉类从事食品加工活动的,查证属实后,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严厉打击黑作坊黑窝点。对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要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大或涉嫌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一律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在普通食品中添加西药成分的,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加工的相关物品,给予严厉处罚,并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涉嫌故意非法添加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而导致非食品原料进入食品当中,依法查封问题食品和原料,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对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一律停产整顿,整改不到位,不准生产。
四是严厉打击“地沟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地沟油”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的,一经查实,一律吊销许可证,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江西省局要求,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坚决采取措施,依法严厉查处,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做到处置到位、查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