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该局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亲自抓,成立了人大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在收到建议和提案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组织分析研究,要求所有参与建议和提案办理的处室和承办人员,把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作为主动接受监督、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具体体现,细致地办理好每一件案。
二是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确保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落实到位。对所承办的建议和提案进行分类和分工,实行“五定”(定责任领导、定责任处室、定责任人、定办理时限、定办理要求)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对每一件建议和提案都认真做好登记、交办、督办等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件件有回音。
三是规范建议和提案办理程序,确保建议和提案办理质量。进一步加强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提案办理程序,要求承办处室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协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综合整理后,拟出书面答复意见,经分管局领导把关后,由局长最后审核签发,发送人大代表和提案者及有关部门,基本实现人大代表、自治区政协、提案者和承办单位“四满意”。
四是突出重点,抓好重点建议和提案工作。根据要求,对于亟待解决、人民群众普遍要求改进的问题等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必须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15%的比例确定每年的重点建议和提案,确保了重点建议和提案在办理工作上得到特别重视,所反映的问题得到重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