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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多举措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09  浏览次数:82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工作部署,凝聚各方力量促进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2015以来,广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 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共15 件。建议涉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3件,诚信体系建设方面1件,边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1件,医药体制改革方面的1件;提案涉及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11件,药品监管方面的2件,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方面的2件。一些提案反应集中、社会普遍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为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该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该局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亲自抓,成立了人大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在收到建议和提案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组织分析研究,要求所有参与建议和提案办理的处室和承办人员,把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作为主动接受监督、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具体体现,细致地办理好每一件案。

二是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确保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落实到位。对所承办的建议和提案进行分类和分工,实行“五定”(定责任领导、定责任处室、定责任人、定办理时限、定办理要求)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对每一件建议和提案都认真做好登记、交办、督办等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件件有回音。

三是规范建议和提案办理程序,确保建议和提案办理质量。进一步加强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提案办理程序,要求承办处室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协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综合整理后,拟出书面答复意见,经分管局领导把关后,由局长最后审核签发,发送人大代表和提案者及有关部门,基本实现人大代表、自治区政协、提案者和承办单位“四满意”。

四是突出重点,抓好重点建议和提案工作。根据要求,对于亟待解决、人民群众普遍要求改进的问题等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必须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15%的比例确定每年的重点建议和提案,确保了重点建议和提案在办理工作上得到特别重视,所反映的问题得到重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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