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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专项评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09  浏览次数:75
近日,根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报告,开展专项工作评议。这是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依法探索和改进人大监督方式的一次重要尝试,更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务实举措,为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了新的契机。

为开展好专项工作评议,今年8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3个调研组分赴昆明、曲靖、红河、文山、大理、德宏等州市,围绕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对云南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性地提出问题、指出差距,结合实际提出了改进意见建议。同时,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现场公布测评结果。

在随后召开的会议强调,希望省政府和各相关部门不断改进完善工作。要真抓真改真落实,从工作的薄弱环节抓起,从建立长效机制做起,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推动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要持续推进跟踪督查,省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要对被评议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省政府要加强领导和协调,既要督促被评议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又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促进问题妥善解决。要通过跟踪督促整改到位,让人民群众看到评议的实效,巩固评议的成效,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应楠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刀林荫等出席会议,并参加测评。云南省政府副省长高树勋代表省政府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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