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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探索建立“双月恳谈会商”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09  浏览次数:63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双月恳谈会商”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常态化。

一、坚持全程公开,确保社会共治。一是向社会公开征集议题: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社会监督员、企业代表、媒体代表以及市民代表参与讨论;三是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二、坚持工作标准,确保程序规范。一是双月恳谈会商活动原则上每双月开展1次;二是做好活动记录;三是做好责任分工。

三、坚持有议有决,确保意见建议落到实处。一是充分讨论,发扬民主,凝聚共识;二是做好落实反馈;三是切实保障恳谈会商意见建议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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