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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跨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协作常态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09  浏览次数:73
日前,西北地区跨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协作机制研讨会在陕西省咸阳市召开,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药监督管理局参会并签订《西北地区跨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旨在为合力构建西北应急协作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协作机制,提升区域内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能力。

《协议》明确,各方要充分发挥应急管理工作优势及协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应急管理平台、应急机制、应急队伍、应急演练交流,形成优势集成与互补。协作内容包括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机制,重大食品药品突发事件信息快速通报机制;联合开展涉及或可能涉及相邻省份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隐患工作排查,协同开展事件处置,提升区域间食品药品事件处置效能;积极推进区域间应急机构、应急队伍间沟通交流,实行资源共享,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区域间应急联合演练,全面提升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能力。

《协议》规定,各方按照“联合主办,轮流承办”的方式,每年举办一次联系会议,研究会商区域协作重大事宜,协调推进区域应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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