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广东省CFDA:再撤4家药企GSP证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29  浏览次数:100

  9月24日广东省市药监局发布通告,撤销四家药企GSP证书,并且评定为严重失信。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撤销认证证书以及认证证书过期失效的企业,如再次申请认证,需在撤销证书和证书失效之日6个月后方可提出。”这些被撤销的企业至少需要6个月后才能重新申请认证。

  根据广东省药监局官网显示,今年广东共发布20号撤销GSP证书公告,9月24日公布的为第20号公告。截止至9月24日,广东共有41家药品经营企业因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而被撤销GSP证书。

 
关键词: 药企 , 药监局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