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9月24日讯 2015,注定将在中国药品招采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今年2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7号文);6月,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70号文),11月,全国统一开标在即……全国药品招标采购模式发生重大改革,分类采购拉开巨幕。
虽然药品招采模式逐渐清晰完善,但规则的蜕变引得市场更趋变幻难测,诸多问题亟待厘清:集中开标,药价会否形成全国统一?在一品、两规、三剂型要求下,各地目录会否进行相应限制压缩?挂网目录将如何确定?带量采购、二次议价又何去何从?10月27~29日,中国泰州,在由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指导、标点信息(集团)主办的“第27届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上,业内专家型大咖将就药品招采改革中不得不直面的种种议题引爆行业关注。
地方目录压缩
截至目前,已有10余个省(市)陆续发布了新的采购方案。随着全国集中开标月的逼近,各省将继续加速招标工作进程。
“7号文和70号文出台后,各地积极响应。前期已出招标结果或草案的一些省份也按上述通知进行了修正。”先声药业常务副总裁田家伦判断,各个省(市)都会如期按时间节点完成。而且草案基本上都会与国家顶层思路相一致。同时他指出,“招投标依然将延续以往惯例,在降价方面继续有所突破。”
新一轮药品招采方案提出,将遵循临床常用必需、剂型规格适宜的原则,通过剂型、规格标准化,将适应症和功能疗效类似药品优化组合和归并。此举意味着省级招标目录将重新梳理,进一步控制药品数量。
一些省份的方案中已释放出此信号。福建要求省级药品目录品种数控制在1800种以内,品规数控制在6000种左右。湖北则大幅压缩了中成药品规数量。
“对目录的压缩,体现了一品、两规、三剂型的要求。”田家伦认为,过去同剂型、同规格的药品不断血拼,价格大幅下降,很多厂家创造出一些新的规格、剂型以规避价格拼杀,而从处方集和国外通用规格来看这并不合理。此次国家层面在招投标中将剂型合并,对一些比较不常用或可以替代的剂型、规格的产品是一剂猛药。
在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陶德胜看来,“整体趋势是控费。”不过,这些方法可能只是控制了医院药品使用的数量,未必能控制使用金额。各地方案追求的是单一药品的降幅,一些有效、廉价的药品也许无法中标。总体费用也有可能增加。“药品招采的重心不应放在产品的选择上,应将基本医保和提高药品质量分离开。如设定一定的医保支付额度,使用何种药品交由患者选择。”
未来趋势预判
近期,直接挂网采购动向引发业内关注。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受国家卫计委委托公布了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遴选原则和示范药品目录,各地将在此目录指导原则下,确定本省直接挂网采购范围。
此外,今年国家也将启动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的谈判试点。田家伦告诉本报记者,“价格谈判定位可能主要针对一些外资产品。”很多产品在中国内地的消费价格高于周边地区和国家,所以首先要进行外资产品的价格备案。
而当前招标政策下,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各地对于药品质量层级分类的理解并不一致。”田家伦指出,查阅各省份质量层次的划分、层次数量发现,每个层次囊括的内容五花八门,一般只简单合并剂型、层级,未能体现出首仿药或质量标准制定单位应有的地位。”
陶德胜则认为,“一些政策很好,但执行中有异化。而且通过一种方案解决所有问题并不现实。”现在的招标平台并未真正成为采购主体,只是一个市场准入步骤。中国香港的采购过程就很简洁,政府采购直接签订合同并支付货款,这种形式很容易将价格降下来。所以关键是如何保证“采购量就是使用量”,否则很难真正降价。
对于未来药品招标采购走势的预判,采访中专家指出,“一段时期内,肯定是围绕如何规范市场、规则及降低药价展开。虽有观点希望取消药品招标,但在公立医院为主导的当下,新医改还处于‘未完成’状态,招投标一定会阶段性的继续存在。”
面对降价大潮,企业又将如何应对?陶德胜反复强调,“企业从研发开始就应将产品做成差异化的。其次,不管招标、政策如何变,只要提供有质量、高水平的药物且满足患者需求,这样的产品一定会占据一席之地。招标采购只是产品准入的管理过程,企业发展最终的落脚点永远是产品。”
在以“医药大转折·筑梦十三五——开发产业新能量”为主题的第27届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期间,您将从众多高端人士口中,捕捉到更多关于药品招采改革的原创思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