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抽检化妆品问题发现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14  浏览次数:75
2015年以来,辽宁省局认真贯彻总局会议精神,以问题产品为导向,针对化妆品质量安全易发、多发问题,突出重点环节、品种和指标项目,加强抽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监督抽验的靶向性。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主动性。按照要求,及时召开抽检工作会议,对抽检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同时,确立抽检工作考核机制,把产品抽检的“问题发现率”作为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量化指标加以强化。

二是统筹推进工作,增强计划性。针对全省化妆品质量安全实际,制定省2015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注重提高抽样样品的品种数、被抽样单位数、基层抽样的批数(县以下)占总批数的比率,突出三个重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

三是开展全员培训,增强针对性。多次开展全省化妆品抽检及监管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多方面提高执法人员现场快速鉴别和靶向抽样能力。

四是出台奖励措施,增强积极性。对问题发现率较高的市局,在全省范围内通报表扬,在工作经费使用上给予适当倾斜。同时,加强化妆品监督抽检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化妆品监管抽检工作质量。

五是跟踪查处到位,增强严肃性。要求化妆品抽检必须核查处置到位,所有抽检结果,既要依法依规处置,还要注意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同时,落实好隐患排查、风险会商,力争把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