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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杜绝零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9-08  浏览次数:249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通知,决定成立集中整治“两非”(即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工作,并就有关工作安排进行明确。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开展对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源头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购销资质审核制度、严格购销管理;严格执行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规定,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品种进行认真清查,杜绝零售药店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医药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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