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9月8日讯 国内近些年之所以专注于杂质研究(尤其是有机杂质)、并逐渐呈现“面面俱到、尽善尽美”之态势,盖因大部分研发者认为杂质与药物不良反应息息相关,并习惯性地认为“杂质越小/越少、临床不良反应发生几率就会越小/越少”,进而在进行杂质研发与控制时陷入“精益求精、追求完美”的学术思维窠臼。殊不知,药物不良反应与杂质的关联性并非想象得那样密切,甚至是基本无关。
在ICH组织于2002年9月12日颁布的《疗效--M4E(R1)人用药品注册的通用技术文档:模块2的临床回顾和临床概述与模块5:临床研究报告》中有如下阐述:“对看起来与药物有关的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例如,显示出剂量-效应和/或药物和安慰剂组发生率明显差异的事件),应对下列相关因素给予更多关注。这些因素包括:剂量;单位剂量;给药方案;疗程;总剂量;人口统计学特征;联合用药;其他基础特征;效能特性;药物浓度。”可见,药物不良反应主要与主成分的不合理使用和患者个人体质差异相关,而与杂质无关。
下面笔者解读不同给药方式下杂质与药物不良反应间的关系:
1口服给药
此种给药方式使得药物在进入人体血液循环系统过程中具备了最为坚固的消化道屏障,因此这是一种最安全的给药方式,适量的杂质几乎不会带来安全性问题,临床不良反应多为药物自身引起。因为“是药三分毒”,当用法用量不当、超出安全用药浓度上限时,将对人体带来伤害、产生不良反应(如治疗窗狭窄药物就常发生此情形)。这些不良反应均是主成分所为,而非杂质所为。
而目前我国此类药物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仿制药质量与原研药存在较大差距,此差距是对于各种患者体内生物利用度的差距,绝非杂质差距;而生物利用度又与体外溶出行为密切相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自2008年起开展“国家药品评价性抽验”工作至今,已发现国内已上市的部分口服固体制剂体外多条溶出曲线与原研制剂具有显著性差异,这也为临床差距提供了强有力的佐证。
至于少量杂质会阻碍药物靶点/结合点、影响药物有效性的观点,笔者认为这是没有任何根据的臆断。
2静脉滴注给药
很多同仁认为,静脉滴注给药方式已无生物利用度问题,此时不良反应与杂质密切相关,故应着重关注。其实这种认知是偏颇的。
静脉滴注给药方式使得药物进入人体封闭血液循环系统过程中,外来物质一股脑儿地侵入,此时人体必然产生应激反应,其中呈现出的不良反应强弱和患者的身体机能与主成分自身毒性/用法用量息息相关,与杂质基本无关。因此,此种给药方式带来的不良反应是必然存在的。虽然这些不良反应为“小概率事件”,但由于其发生率依然远高于肌肉注射和口服给药方式,所以世界卫生组织早在多年前就已制订“能吃药不打针(系指肌肉注射,此时存在肌肉组织屏障)、能打针不输液”的用药准绳。
然而过去的十多年间,我国临床用药由于某些主观因素,导致大量无序地使用静脉滴注给药方式,且还往往使用至最高剂量与频次,这就使得临床不良反应发生率无限增高,最终使得“小概率事件”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大概率事件”。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探求注射剂不良反应根源时,很多专家将其归咎于杂质,并逐渐形成一种思潮,于是自2008年起拉开了对杂质研究的大幕:科研立项、投入巨资,并购买大量高精尖设备,甚至很多科研工作者已趋于吹毛求疵之状态。
此外,2002~2006年间,很多五类“改装”仿制药堂而皇之上市;同时,我国药物上市后的再评价也很不到位,使得因药物自身毒性、只能采取口服给药方式的药物,在我国却长期采用注射给药方式,结果导致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
3其他给药方式
对于如软膏剂、滴眼剂等外用剂型,杂质对于临床而言无足轻重,更是无需投入过多精力去研究。(本文作者就职于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