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9月7日讯 记者昨日从省卫计委获悉,陕西省日前出台《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 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药品,实行公开竞价招标。
根据《意见》,陕西省将实行药品分类采购,对包括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以及暂不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医疗卫生机构依据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审核、公布的采购目录,按照议价规则,直接与药品生产企业议定采购价格,网上阳光采购。
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药品,公开竞价招标。提高入围门槛,科学设定竞价分组和中标企业数量,科学归并适应症和功能疗效类似药品,提高集中度,促进竞争性。同时对入围药品价格明显偏低的药品,加强综合评估,全程监测药品质量和实际供应保障情况。对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等缺乏竞争性的药品,执行国家谈判结果;对未纳入国家谈判范围的,建立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合理议定挂网价格。同时,加强此类药品与医保支付政策的有效衔接。
陕西省将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的综合监管,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医院网下采购、标外采购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重点跟踪监控辅助用药、医院超常使用的药品,规范临床用药行为,切实减轻群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