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简讯 » 正文

海南药招:经济技术评审不过关直接出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09  浏览次数:81
  医药网9月7日讯 经济技术标评审合格的企业才能进入商务标评审,通过经济技术标书评审的企业不再排序,按照商务标书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中标企业。海南省卫生计生委、物价局、食药监局等6部门日前出台药品集中采购方案,沿用“双信封”制度,并对招标程序进行了优化。     海南省规定,以广西、贵州、云南、江西、湖北、陕西最新招标中标均价和海南省2014年5月至今有交易记录同产品网上中标价均值作为限价;没有6省(区)平均价的,以海南省2014年5月至今有交易记录网上中标价为限价;同标的无限价投标产品以该标的其他有限价投标产品均价作为限价;无限价的投标产品,进行价格谈判。     海南省还规定,参与药品招标的企业要编制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即“双信封”制度。其中,同一标的产品无限价的,由专家与投标人直接进行价格谈判;同一标的产品数量2个~4个的,全部进入商务标评审;同一标的产品数量5个~7个的,技术标得分排名前4的进入商务标评审;8个以上的,技术标得分排名前50%的进入商务标评审;临界线上得分相同的,工信部公布的最新行业排名在前者进入商务标评审;无行业排名者,企业销售金额高者进入商务标评审。该省规定,通过技术评审后,进入商务标评审的产品数量最多不超过10个。
 
关键词: 药招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