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8月29日讯 十年!抗感染专业的临床药师们等到了新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8月27日,卫计委官网正式挂出2015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称《指导原则》),而上一个版本的《指导原则》文号是:卫医发[2004]285号。
贴近实操
“更实用!可操作性更强!”有从年初就盼着新版《指导原则》出台的临床药师评价说。
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专家对比两个版本的《指导原则》后指出,新版本增加了合理预防用药和相应监测、管理的可操作性,在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中增加3个关于预防用药方案的附录。将“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改为“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特定感染中的应用”,分述预防用药目的、原则,并增加关于针对某些细菌性感染的预防用药方案和指征;将“外科手术预防用药”改为“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对预防用药目的和指征、手术切口分级、抗菌药物品种选择、给药时机、维持时间等作了更为清晰、详尽的叙述;增加“特殊诊疗操作中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建议”。
“特殊诊疗操作是针对现今放射介入和内镜诊疗等微创技术,指如今已在许多医院快速普及的侵入性诊疗操作,如支架植入术、封堵术、射频消融术、栓塞术等。修订工作组的专家根据现有的循证医学证据、国际有关指南推荐和国内专家的意见,对于部分常见的特殊诊疗操作预防用药提出建议。”前述专家表示。
药师们动起来
记者注意到,新版《指导原则》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部分增加了“医疗机构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以及“注重综合措施,预防医院感染”两块内容。
“多部门、多学科合作,常态化的管理都是近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梳理得出的经验。”广东中山医系统一位临床药学部主任表示。
同日在官网挂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也提出,要切实做好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组织医学、药学、临床微生物、医疗管理等多学科、多部门技术及管理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抽查点评。重点点评感染性疾病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对点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跟踪管理和干预,实现持续改进。同时,将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处方权授予及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且6个月内不得恢复。
有医院方面人士预计,接下来药学临床部门将进入忙碌期。根据新版《指导原则》的要求,需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处方集,结合本地区、本医疗机构病原构成及细菌耐药监测数据,制定或选用适合本机构感染性疾病诊治与抗菌药物应用指南。“信息化的管理系统或会减轻部分压力。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抗菌药物用药监测和耐药监测可提高抗菌药物干预的靶向作用,追踪抗菌药物耐药模式,鉴别院内感染和药物不良反应,从而促进抗菌药物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