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对通告中反映的违法违规现象提醒企业引起重视,随后分别就今年来全市药品批发企业日常监管、特殊药品管理、药品抽验及案件处罚做了专题报告,介绍了国家、本市、区县三级食药监管部门的主要工作,并提出了四个方面要求:一是新形势下要高度重视药品质量安全,要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员工培训,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二是加强GSP管理,防范重大安全问题发生。三是加强特殊药品安全管理,把好供应安全关。四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近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通报会议”,贯彻总局第34号文件精神,巩固已有企业GSP认证成果,确保全市药品经营企业2015年底前全部达到新版GSP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