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省为单位确定药品采购范围
改变以往企业申报什么各省招什么的做法,明确医院需要什么招采什么,做到以需求为导向,由医院上报采购的品种、剂型、规格和采购计划。
二、双信封招标采购
适用范围是采购金额占比排名前80%、三家及以上企业生产的药品,从金额上来说这些药品占了大头,但品种或品规数量不到总数的20%,有很强的针对性。今年很流行精准医疗,招标采购就是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同时引导地方要通过剂型、规格的标准化、一些适应症和功能疗效类似药品进行优化组合和规定,促进竞争。
三、谈判采购
对竞争不充分的、有市场垄断的部分专利和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多方参与、公开透明的价格谈判机制,实行国家和省级两级管理。2015年,卫计委将牵头会同十几个部委共同开展试点工作,对那些一时不能纳入谈判的,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鼓励省际跨区域联合谈判。
四、医院直接采购
范围既包括常用低价药品,就是去年4月卫计委会同发改委、人社部等八个部门出台的14号文要求的内容,也包括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还包括未纳入招标采购的药品。这些药品占了医院使用药品的大多数,都是由医院跟生产企业直接议价。
五、定点生产
今年上半年,由工信部牵头,卫计委、发改委、药监局完成了4个基本药物的定点生产工作,确定了定点生产企业和统一的采购价格,采购价格与之前的中标价格、最高零售限价相比都有提高,目前各地正在按要求执行。
六、特殊药品
范围包括麻醉的、精神药品、计划生育药品、中药饮片等,按现行规定执行,但要公开透明。
七、一个平台
所有的公立医院100%通过省级平台采购药品,公立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100%均要通过省级平台采购。同时,我们印发了规范省级药品采购平台建设的文件,要求与国家药管平台互联互通,目前已有17个省份联通,其他14个省份也将在今年10月底之前实现联通。
八、药款结算
明确了回款时间是30天,各省都在积极想方设法创造条件,有些地方已经出台了通过银行第三方结算、网上在线支付、医保基金预付等方式,确保30天回款的具体措施。
九、规范使用
7号文和70号文都围绕控制药品费用,在规范医院采购、管好医生处方这支笔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体现了采购和使用的联动,例如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处方审核和医师约谈制度,监控重点药品,同时要发挥药师用药指导的作用,还提出了以基本药物为重点开展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给出翔实、可参考的客观依据。
十、加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自行采购的指导
试点城市取消了药品加成,医保支付制度、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薪酬体系建设也在同步推进,是三医联动的试点,医院和医务人员有降低药价、控制药费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试点城市自行采购也要制定具体办法,并上报国务院医改办备案。也要实行阳光采购,要坚持一个平台,在省级平台交易。要取消药品加成,按照药品实际采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省市采购要同步,11月份统一开标,价格要联动。要注重实效,不管是省级集中采购,还是试点城市自行采购、医院直接挂网采购,都要按照四个有利于的原则进行评价。
十一、综合监管
省级药品采购机构要加强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相关部门要严查药品采购、配送、价格、票据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招标、谈判、定点生产等方式形成的采购价格,医院不得另行组织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