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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云南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25  浏览次数:87
四川省
为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工作,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近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强化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工作进程”的办法,狠抓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化妆品不良反应分析评价制度和化妆品群体不良事件处置程序等,为科学履行化妆品监管职能提供有力支持。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监测哨点进行日常技术指导,组织开展严重化妆品不良反应的调查,收集、反馈和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维护和管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

三是强化工作进程。充分发挥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提取风险信号,跟踪不良反应事件进展,防止化妆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云南省
为加快推进全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管理制度、技术标准、评价规范、人才队伍和监测哨点建设,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两部门会商,确定19家医院为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

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主要负责承担本院接受就诊或咨询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的调查及信息收集工作,定期报送同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时报告重大群体性化妆品不良反应,协助监管部门承担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

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的建立,将进一步推进云南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分析评价机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化妆品消费安全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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