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欧盟发布(EU)2015/1152号法规,批准生育酚植物油提取物、富生育酚植物油提取物和α-生育酚作为所有动物的饲料添加剂使用。
这三种物质属于“技术性添加剂”,在功能分类上属于抗氧化剂。该法规自公布二十日起生效。
新法规规定,这三种形式的物质应以制备物的形式上市销售;生育酚的使用说明中应标出其贮藏条件及其稳定性,还应标注预混物的贮藏条件。法规失效日为2025年8月4日。
7月15日欧盟发布(EU)2015/1152号法规,批准生育酚植物油提取物、富生育酚植物油提取物和α-生育酚作为所有动物的饲料添加剂使用。
这三种物质属于“技术性添加剂”,在功能分类上属于抗氧化剂。该法规自公布二十日起生效。
新法规规定,这三种形式的物质应以制备物的形式上市销售;生育酚的使用说明中应标出其贮藏条件及其稳定性,还应标注预混物的贮藏条件。法规失效日为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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