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加强考核,降低药物耗材占比,提高社会公益性;计划6年投入15.7亿元,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培养9项计划……8月12日,在全省卫生计生重点工作推进会上,省卫计委向与会人员集体培训国家最新医改政策,部署我省医改工作,其中诸多内容与百姓息息相关。
县级公立医院:管办分离分级诊疗
到2017年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这是国家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目标。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管办体制,这次国家医改政策有了明确的说法,就是实行“管办分离”:既确立政府办医体制,又保证医院的经营自主权。
确立政府办医体制,就是组建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政府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院长选聘、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
保证医院的经营自主权,就是保证医院具有人事管理权、副职推荐权、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等经营管理自主权。
县级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就是治疗某一病种实行打包价),我省在全国试行较早。关于这一条,国家的最新规定是:今年年底前,县级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的住院患者要达到30%,到2017年要占到绝大多数。
关于分级诊疗,国家也提出了近期对各省的明确要求:围绕县乡村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确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的主要病种,明确出入院和转诊标准。据介绍,目前安徽、江西已经出台了县、乡两级卫生机构的诊疗病种表,我省卫计委目前正在研究相关办法,以后盲目往大医院转诊现象有望得到合理规范。
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我省将实施“369工程”(3种途径、6年时间、9项措施),为县级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引进15300名大学及以上毕业生,为县乡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骨干49600人,为乡镇设及社区培训转岗全科医生6000人等。
药品招标采购:集中采购降药材价
降低药品、耗材价格及其占比是医改的重要内容。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我省新一轮药品招标采购也即将实施,有望挤出药品、耗材的价格水分。
“同样是骨科耗材,我省有的市级公立医院采购价格竟是其他医院的几倍。”省卫计委负责人说,像骨科、心脏介入都是耗材使用较大的科类,目前我省商丘、信阳通过实行集中采购,骨科类耗材价格下降30%,而有的地市还没有实行集中采购。
新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出现了双信封制、量价挂钩等特点。双信封制,就是一个信封管质量、一个信封管价格,“管质量的先进来,只要质量合格,然后价格低的再进来。”量价挂钩,就是由医疗机构根据上年度药品实际使用量的80%制定采购计划,由采购中心汇总形成采购清单,“基本能保证你今年用药品的数量,但价格就要降下来。”
另外,除了低价药、极少数特殊药品(疫苗等)、独家专利药品外,所有药品采购不再分类,“杜绝了过去有的药想办法改变分类,抬高身价现象。”
城市公立医院:大医院减少门诊降低药材费占比
在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00个试点城市中,我省只有洛阳、焦作、濮阳(其具体执行方案正在测算调研制定中)三市,但根据国家部署,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将全面推开。
城市公立医院怎么改?除了“取消药品加成”等方面与目前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做法一样之外,政策中也有一些专门针对城市公立医院的指导意见。
在收入结构指标方面,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要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卫生材料费用要降到20元以下。
在合理分流方面,到2015年年底,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到2017年,城市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要明显降低。
在费用控制方面,到2017年,城市三级医院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要降低到30%以下(目前为40%)。
纳入医改的试点城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相关运行信息,如收入规模、药占比、抗菌药物控制情况等必须每年向社会公布,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医改不只是哪几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省卫计委负责人表示,希望我省各地、各级政府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把我省医改工作做好,更好地惠及中原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