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示的数据中发现,有部分医院的药占比和抗菌药物比例仍处于较高水平,距离要求相应的比例仍有一定距离,这也提示,这些医院将会逐渐减少药品的使用,各药企也应引起注意。
药占比明显降低,部分医院已经达标
四年前,浙江省启动“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这个看上去很高大上的工程,用数字慢慢改变了许多医疗领域不合理的地方,特别是药占比、基药使用比例、抗菌药物使用比例、不合理处方占比等,目前该项工作也已经进入常态化管理。
根据《浙江省卫生系统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药占比的要求如下:
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三级医院≤45%,二级医院≤50%
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三级甲等医院≤23%、三级乙等医院≤25%、二级甲等医院≤28%、二级乙等医院≤30%
在公示的数据中,三级医院共有121家中,其中有17家的药占比超过45%,有7家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超过23%。可见自从浙江省正式推出阳光用药工程以来,许多医院已经达标,医院的药占比得到了明显的降低,尤其是减少抗菌药物的使用。
80%试点城市医院面临药占比和二次议价双重考验
在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总体降到30%左右。浙江的医改试点城市有绍兴、宁波、杭州、温州,也就是说,这四个城市的公立医院要在2017年以前将药占比降至30%左右。
对于去年年底被行业协会和媒体炮轰的绍兴二次议价,大家还心有余悸,前段时间又迎来了宁波悲壮得最高降幅达51%的二次议价。而对于目前各省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带量采购,浙江省将在宁波、绍兴两市试点的基础上,7月1日起在杭州、温州市和省级公立医院逐步实施。对于此四个试点城市而言,医院的药占比必须降至30%。
那么问题来了,药占比要逐渐降至30%,医院用药量逐渐减少,二次议价所带来的药品价格大幅下降,药企将在浙江医院市场将遭遇更多的阻力。据统计,目前4个试点城市共有42家三级医院,但其中仍有34家的药占比未降至30%,16家医院药占比仍需下降10%以上。也就是说大部分三级医院的药占比还远远未达标,面对未来药品市场缩小,价格下降的困境,药企应该未雨绸缪,做好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