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日常监管工作力度。深化食品分类分级分等监管工作,加大飞行检查、问题核查工作力度。继续推行“三位一体”综合监管,坚决打击取缔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
二是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和综合治理。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和综合治理,集中力量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三是加快推动食品生产许可权力下放。加强对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方式调整工作的研究与探索,符合条件的批准承担许可职能。
四是深入推进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食品生产监管追溯系统建设进程,按时完成建立全省食品生产电子追溯系统任务。
五是加强食品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加强监管人员、审查人员、检验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食品质量安全监控中心对行政监管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