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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要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信用档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13  浏览次数:64
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信用档案的通知》,在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信用档案。

《通知》要求,各市应对每一家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安全信用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企业信息、产品信息、生产许可、监督检查、抽检监测、产品召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安全事故、信用等级评定等内容。建档工作分三步走,至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建档工作。

《通知》强调,各市要充分认识建档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对安全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安全信用档案信息,确保安全信用档案有关信息准确、完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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