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清单明确了部门职权的设立依据、实施主体和责任事项等内容,体现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原则,进一步厘清了部门职责边界,对部门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强化了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的工作理念,为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近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的总体部署,完成了省级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在省政府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公布的省级权责清单,共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其他权力七大类117项;实行市县属地化管理为主的行政处罚33项;审核转报的行政职权1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