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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SP大限将至,广东50%药店未通过认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05  浏览次数:91
  医药网8月3日讯 12月31日是新版药品GSP认证“大限” 但市内药店目前仅50%通过。     到药店买药遇到问题,你会找谁咨询?明年起,出售处方药的药店都必须有注册执业药师进行处方审核并指导合理用药。     这是2012年底颁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药品GSP)中的硬性规定之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到今年底前仍未通过新版药品GSP认证的药店,明年1月1日起不能继续经营药品。     新版药品GSP认证工作进行了两年多,日前,记者了解到,广州近5500多家药店只有50%通过了认证,是什么原因造成过半数药店未响应呢?到了明年会否出现市面上大批药店停业的情况?     在荔湾区西湾路上的一家连锁药店,记者遇见了7月份刚刚拿证的“新扎”执业药师小梁。他刚刚审核完一名51岁女顾客带来的方子。这名女顾客拿来一张在医院开的头孢克污胶囊的处方。     这是一种抗生素,小梁特别核对了是否本人服用,有没有过敏史等情况,“如果开的药是超剂量了,或者处方中药品存在配伍禁忌,我们会请患者拿回去给开方医生重新签名确认后才进行调配。”     他告诉记者,现在每天拿着处方来药店买药的市民大约只有5个左右,知道药店有执业药师驻点的市民也并不多。不过,即使是相对比较安全的非处方药,也少不了用药安全指导。比如,不少中老年男士会自行到药房购买“伟哥”,这个时候就需要特别提醒他们,不能和治疗冠心病的硝酸甘油类药同用。     记者了解到,除了对执业药师的要求外,新版药品GSP对药店的进货渠道、陈列方式、含麻黄碱类药品(如新康泰克)的销售、售后服务等都有一系列新规范。连锁药店只能从总部进货,单体店也必须从合法批发企业进货,以往一些批发企业为了避税,提出不要发票可以获得若干折扣,而现在要求药店进货必须有发票。陈列上,也要求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开,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通过新版药品GSP认证的药店,从进货渠道到销售,对药品安全都更加有保障。市民可以留意药店挂出的标识来识别哪些药店已经通过了认证。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关键词: 新版GSP;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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