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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禁向医务人员设创收指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05  浏览次数:97
  医药网8月3日讯 广东将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严禁向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的劳务性收入,2015年医疗机构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到35%左右。这是刚刚公布的《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披露的。     根据要点,广东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对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对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     根据要点,广东将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探索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各县(市)可先行探索制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公立医院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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