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兵团预算安排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运转补助资金6.47亿元人民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据兵团财务局介绍,自2009年兵团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始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两年累计安排团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财政补助资金9.44亿元(不含基本建设资金),年均增长11.6%。其中,预算安排保基本运转经费补助8.5亿元,占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90%。
据悉,从2011年开始,兵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此,今年兵团预算安排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运转补助资金6.47亿元,较2010年增加1.97亿元、增长43.8%。
兵团财务局称,2011年,兵团按照“区别对待、分类保障”的原则,对各师团场公共卫生及医疗机构基本运转经费给予基本保障。将团场划分为四类,按照兵团核定的编制,实行差别化补助标准。第一类,农十四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标准每人6万元/年。第二类,边境及南疆困难师的团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标准每人5.5万元/年。第三类,腹心师所属的其他扶贫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团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标准每人5万元/年。第四类,其他腹心团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标准每人4.5万元/年。 (兵团新闻网 戚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