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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食品经营监管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27  浏览次数:80
近日,总局在北京召开全国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食品经营监管工作座谈会。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全国15个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分管食品经营监管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业务处室的同志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是总局组建以来首次召开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食品经营监管座谈会,也是一次集体调研会。会议传达了中央领导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批示,学习了全国食安办主任座谈会精神,与会代表交流了各地食品经营监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并就当前食品经营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

滕佳材在讲话中分析了新形势下食品经营监管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并就做好大中城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处于中心城市的地位,既是食品消费主体集中区,也是食品经营主体集中区,具有较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中心城市食品安全能否得到保障,直接关系到全国食品安全整体情况。做好中心城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于稳定全国食品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滕佳材要求,作为中心城市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既要遵循国家整体改革发展要求,又要立足食品监管实际;既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管靶向性,又要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做到不留死角;既要统筹组织协调,又要抓好具体落实;既要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监管,又要敢于改革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座谈会期间,与会代表坚持问题导向,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就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食品安全监管达成共识:一是更新监管理念,顺应深化改革的要求,提高监管效能。二是创新监管思路,实现对互联网食品销售等新兴业态的有效监管。三是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克服分段监管的弊端,提高整体监管的效能。四是深化许可制度改革,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分类许可的制度设计。五是切实履行新职能,做好中心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六是消除监管盲区和空白点,解决仓储、运输、冷库等难点问题。七是加强日常监管,切实落实“四有”、“两责”。八是树立全程控制的理念,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覆盖全程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九是积极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加强社会共治。十是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努力提升中心城市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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