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组先后到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绥化市、伊春市、七台河市、牡丹江市等6个市进行督导调研“四有两责”工作,深入到县(市、区)局、乡镇市场监管所、部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企业,查看基层监管情况,实地调研生产、贮存、处理等食品药品安全过程控制情况,详细了解基层落实“四有两责”的进展情况,与基层检查员面对面交流,倾听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强调,落实“四有两责”要坚持“机构建设是基础,设备配置是手段,落实责任是保障,监管方法是关键”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4项工作。一要抓机构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二要抓配套设施,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在基层监管机构建设中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效能化“五化”原则,坚持做到“六统一”。即:统一办公用房、统一执法车辆、统一人员设置、统一执法装备、统一检查表格、统一信息平台。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配套设施建设。三要抓责任落实,保障各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要抓监管手段,不断提升食药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