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7月16日讯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5日公布《2015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开展专项治理,提高卫生计生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015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提出,在规范医药购销行为方面,要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部分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全面启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和互联互通,规范和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着手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推动基本药物小品种定点生产试点,保障重点小品种药、低价药供应。同时,要加强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信用建设。
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方面,国家卫计委提出,要细化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优化门(急)诊流程,全面推行预约诊疗,实行同级、上级医院同类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研究开展信息惠民工程居民健康信息服务试点工作,并完善院前医疗急救、对口支援、远程医疗、医疗质量和安全等相关政策。开展医疗质量、收费和成本监测,推动医疗机构控费工作。健全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加强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完善行风评议制度等;保持高压态势,完善监督措施,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形成行风建设依法依规治理长效机制,以改革为动力推动行风建设;严肃查办典型行风案件,进一步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