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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取得新成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15  浏览次数:81
2015年以来,浙江省食安办采取多项举措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取得较好社会成效。

一是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你我”活动。今年以来,全省组织开展“我执法,你参与”活动2497次(期)、参与人数3.3万人次,“我宣传,你传递”3550余次、参与人数30.9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6.7万余份,“你点题,我检测”开展检测41421批次、检出不合格308批次,“你举报,我查处”受理公众举报线索6065条次,按线索查实举报1716起(次)。

二是扎实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出台《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成立省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召开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对接会,解读相关政策,动员部署试点工作。出台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制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规范性合同条款(参考)。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社会影响不断扩大,主动参保的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三是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分管领导指示精神,开展农村金融征信体系助推食品安全试点工作,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推动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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