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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排部署“斋月”、“肉孜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15  浏览次数:91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斋月”、“肉孜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加强风险防控。针对夏季餐饮食品安全和穆斯林群众“斋月”、“肉孜节”期间饮食特点,认真梳理可能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筛查风险隐患,坚持预防为主,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把各类苗头性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集中检查。加强对经营牛羊肉、鸡肉及其制品、清真寺集体聚餐、现制现售食品经营者和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的检查,确保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在进行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提高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主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饮食安全。

四是加强应急值班。做好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迅速核实、立即查处、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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