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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将全面实施乡镇级医院住院“限费医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13  浏览次数:79
  医药网7月9日讯 住院治疗,万宁市参合农民只要交180元“门槛费”,便可在全市21个镇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全报销”待遇。“限费医疗”的新农合支付方式,让农民不用担心没钱治病。今天,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我省将于9月1日前全面实施乡镇级医院住院“限费医疗”。     据了解,我省2011年起积极探索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目前已形成三级医院按病种付费,二级医院按床日付费,一级医院限费医疗的改革模式。所谓“限费医疗”是指在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条件下,参合农民在县域内的乡镇级医院住院时,缴纳规定的起付线后,其基本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即起付线外全报销的免费模式)。     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处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底起,琼海、万宁、陵水、昌江等市县率先陆续在乡镇级医院开展参合农民住院“限费医疗”改革试点,并取得一定成效。1年多以来,患者回流明显,其中,琼海、万宁和昌江乡镇级医院住院人次同比分别增长141.92%、14.19%和30.03%。
 
关键词: 限费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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