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摸排建档。进一步摸清小作坊底数,建立档案,了解状况,掌握风险。
二是深化分类整治。对纳入目录管理、尚未取证的小作坊,责令其在整治期间完成取证,逾期未取证的依法予以查处;对生产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未取证小作坊,按《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责令改正,并处相应罚款;对生产传统低风险食品的尚未纳入目录的其他小作坊,加强日常检查,督促规范生产,对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对生产加工条件恶劣、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查办。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结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培训宣贯,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监管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小作坊业主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等知识培训;加大小作坊监管制度和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调整优化核准发证流程,增扩完善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牵头、部门分工协作、乡镇加强管理的小作坊监管工作机制。
整治工作按照“地方主导、宽进严管、鼓励创新、社会共治”的原则,以4类小作坊(生产配制白酒等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小作坊;历次检查发现生产加工条件较恶劣、安全隐患较大的小作坊;生产相对集中、区域性产量较大、产品销售范围较广的小作坊;已摸底掌握名单尚未进行过现场检查的小作坊)、3类区域(城区、城乡结合部、小作坊生产集聚区)为重点,引导和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小作坊规范取证,打击和取缔一批生产条件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加快推进全省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小作坊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小作坊建档数、取证数、案件查处数的全面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