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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82种药品最高零售价将下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19  浏览次数:290


    9月1日起,82种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将下调,国家发改委共公布了459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4%。近日记者获悉,日前,四川省发改委已将其中未列剂型规格但在川内销售的334个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增补完成。 

    记者了解到,国家发改委公布调整的统一定价药品有363个剂型和单独定价的药品96个剂型。其中,最高零售价格显示,泼尼松龙注射剂(125mg:5ml)每瓶2.8元,甲羟孕酮分散片(100mg×100)每盒291元,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剂(30单位:3ml)每支1253元。而在四川销售的未列其中的统一定价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有325个,单独定价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有9个,省发改委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并公布了这334个剂型规格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其中,胰激肽原酶的肠溶片(120单位×20)每盒(瓶)最高零售价21.8元,1.5g的阿洛西林注射剂每支(瓶)最高零售价17.6元,克林霉素磷酸酯片剂(150mg×8)每盒(瓶)最高零售价16.7元。

    四川省发改委要求,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此次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而在四川省进行上网采购的医疗机构,则一律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即挂网临时零售价格低于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的,按挂网临时零售价格执行,高于最高零售价格的,则按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成都商报 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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