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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盈利更好:北京发布药品采购新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08  浏览次数:86

       核心提示:昨日(7月6日),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接连发布通知,正式启动了新一轮的药品采购。

  昨日(7月6日),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接连发布通知,正式启动了新一轮的药品采购。不过,看完北京市药品招标方案后,基本和我们之前分享过的内容没有太大区别,其精神大致总结如下:

  1、北京采购平台是医院和药企直接议价,这个价格各省招标搜集到的最低价格,第二,医院和药企谈判后的价格要进行公开;

  2、目录分为:国家谈判,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目录以及《北京市医疗机构竞价谈判药品目录》(除了前述三种以外的药品为竞价谈判药品),各医院从这些目录中确定本医院的用药目录,所以,医院既有目录制定权,也有价格谈判权,算是采购权利彻底归医院了。

  3、中标数量,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兼顾成人和儿童用药需要。鼓励医联体内的核心医院与其他成员单位统筹设置用药目录,优先选用基本药物。

  4、分批采购,第一批为:

  A、《短缺药品目录》内品种和《北京市医疗机构竞价谈判药品目录》内西药品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15年我市已完成的《低价药品目录》,不纳入本批次范围。

  B、《北京市医疗机构竞价谈判药品目录》只列明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或中成药大类范围,不详细列举药品名称(通用名称)。

  C、同属第一批《北京市医疗机构竞价谈判药品目录》(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和《低价药品目录》剂型的产品,符合低价药政策的不纳入本批次范围,不符合低价药政策的(如部分原单独定价产品)则纳入第一批《北京市医疗机构竞价谈判药品目录》(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同样还要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同步还分布了经济技术标的评判标准,从评分规则来看,大企业、上一轮中标企业、北京当地企业迎来利好。这主要体现在评分规则上,下面这个表格估计一目了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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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疗机构 , 药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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