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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强调推动互联网医疗新模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07  浏览次数:108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8年在健康医疗领域互联网应用更加丰富,社会服务资源配置不断优化的发展目标。这是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的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第三方机构构建医学影像、健康档案、检验报告、电子病历等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跨医院的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

  根据《指导意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引导医疗机构面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医疗网络信息平台,加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

  《指导意见》同时提出要积极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健康服务应用。鼓励有资质的医学检验机构、医疗服务机构联合互联网企业,发展基因检测、疾病预防等健康服务模式

  在健康养老领域,《指导意见》提出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支持智能健康产品创新和应用,推广全面量化健康生活新方式。鼓励健康服务机构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搭建公共信息平台,提供长期跟踪、预测预警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同时,《指导意见》鼓励发展第三方在线健康市场调查、咨询评价、预防管理等应用服务,提升规范化和专业化运营水平。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以社区为基础,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指导意见》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应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监控等设备,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国务院承诺为发展互联网 营造宽松环境。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完善信用支撑体系,推动数据开放,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多举措保障互联网 医疗等健康有序发展。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了推进“互联网+”的七方面保障措施:夯实发展基础,强化创新驱动,营造宽松环境,拓展海外合作,加强智力建设,加强引导支持,作好组织实施。

 
关键词: 卫生医疗 , 医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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