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于9月出台,对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数量的限定不会放宽;同时有观点认为,此政策也是为了推进医药分开而在抗菌药物领域进行的试点。
“按进度,新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下简称新《办法》)将在9月份正式下发。”在8月6日召开的中国医院药学论坛上,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服务管理处马旭东明确指出。
在国务院法制办8月5日公布的新征求意见稿中,由于没有提到“三级医院50种,二级医院35种”的具体限制指标,令不少企业感觉松了一口气,甚至认为,卫生部并不打算将限用令进行到底,这“对行业负面影响小于预期”。
不过,事实并非如此。从目前看来,新《办法》并不会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有所松动。“新《办法》是法规性文件,不能频繁更改,对于数量和品规,更不会体现在文件里,但并不是不提出这个指标就不再执行了。”马旭东强调,随后卫生部就会公布具体的2011年整治方案和规范的细则,其中,对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数量的限定,仍然是三级医院50种、二级医院35种,不会放宽。
对此,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指出:“新《办法》对于医药行业的发展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甚至比2006年抗生素大规模降价所造成的影响更为严重。”毕竟这次是以法制化的形式出台,其力度将超过以往任何行政手段。
“50/35种”并非底线
毋容置疑,对于医院使用抗生素的种类和数量进行严格限制,将成为未来抗菌药物管理的常态。
其实对于抗生素品种和数量的限制,“这样的管理方式一直都有,”马旭东介绍:“卫生部早在2004年10月就出台过《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原则》,但近年来,细菌耐药性问题仍日趋严重,尤其是去年超级细菌问题出现后,临床更加迫切要求新的限制规范尽快出台。”
据“两网”(抗菌药物临床监测网、细菌耐药临床监测网)统计显示,2005~2009年,我国174家三级甲等医院使用了154种抗菌药物,远远超过国际上正常指标。在用药水平上,喹诺酮、三代头孢菌素、二代头孢菌素多年位列抗生素销售排行榜的前3位。在使用强度上,我国抗生素的使用强度高达80.1DDD,而我国台湾地区只有46DDD。更为惊心的是,个别医院在抗菌药物使用水平和耐药性问题上,甚至比“两网”检测的情况更加严重。
马旭东表示:“50/35种是2011年抗菌药物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除了品种数量,医院在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水平上也要加强监控。”
有业内人士甚至认为:“50/35种只是阶段性目标,随着抗菌药物整治的深入,品种数量的限制还会更紧。以喹诺酮为例,我国使用的品种数量多达20种,而美国只有6种。
严控抗生素购销
据有关方面测算,2010年,全国抗生素市场已经超过800亿元,其中绝大部分为处方药,是医院用药的支柱。同时,高价抗生素销售的巨大利润空间,使一些医生受利益驱使而滥开抗生素,企业也从中获益。这次抗菌药物限用不仅仅是为了防止“日后无药可用”的尴尬局面,也是为了推进医药分开而在抗菌药物领域进行的试点,因此,卫生部对该制度的推进十分重视。
近日,卫生部医政司对福建、安徽、陕西等多个省市的10家医院检查落实抗菌药物管理的情况时,发现很多医院在购销和处方方面都存在问题。
谈到此次调研的情况,用马旭东的话说就是“受到各方面的压力,大部分医院抗菌药物管理情况并不理想”。如南方某家医院虽执行“50、35”的两项指标,采购目录也只有48种抗生素,但却每隔3个月就调整一次目录名单,这样一年下来,各类抗生素将轮流坐庄,加起来有100多种,根本起不到限用的效果。
为杜绝这一现象,马旭东表示:“新《办法》已将调整时限由之前的6个月改为12个月;清退更换的品种原则上一年内不能再次调入名单。”
除了购销方面之外,医院在抗菌药物处方的管理上也各不相同。如卫生部医政司在调查时发现,对于专项整治工作提出的“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的要求,很多医院都做不到。有些医院采取签订承诺书的形式,要求医生按比例使用,但是没有设立约束机制,滥用抗生素依然屡禁不止。
对此,马旭东指出:“很多医院都有了信息系统,可以通过信息系统来限制,例如不是中级以上的医师不能处方抗菌药物,或者只能处方一天的量;不通过会诊制度审批的处方不能执行等等。”
在谈及如何促进医生主动减少抗菌药物处方时,马旭东认为,上海某医院把医生每个月处方抗菌药物的数量进行公示的做法值得借鉴。(医药经济报 贾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