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7月2日讯 昨日,福建省省级公立医院、福州市属公立医院、驻榕部队医院同步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同时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新农合报销政策。以此“两降一升”为切入口,省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也拉开帷幕。医改中,医院是否已做好相关准备、患者在药品方面的支出是否减少、医生的技术价值是否得到更大体现?记者们昨日走访了一些省属、福州市属公立医院及相关主管部门。
患者:总体不会多花钱
1日上午8点刚过,省立医院门诊大楼人头攒动,不少患者在门诊大厅的展板前驻足,了解看病费用的变化。
那么,患者的费用支出究竟是升还是降?在省立医院采访中,记者两种情形都有遇见。
比如在门诊中,市医保在职职工黄某,普通病种,已启动年度统筹,自付比例40%,他在医院主任医生处就诊,开了14天胃炎药。改革前,他的药费为216.55元,主任医生挂号费1.3元,诊察费7元;改革后,药费为184.07元,无挂号费,主任医生诊察费为25元。黄某自付金额共节省7.09元。
67岁的福州市民肖某某,市医保退休参保人员,住院8天进行“双眼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进口人工晶体植入术”。改革前,她的西药费720元、诊察费32元、手术费3000元、床位费120元、治疗费75元、检查费800元、化验费668元、护理费80元;改革后,西药费612元、诊察费160元、手术费6000元、床位费240元、治疗费96元、检查费861元、化验费661元、护理费160元。自付金额共增加215元。
“总体上看,医药价格调整后医保患者门诊个人负担均有所减轻,住院患者个人负担没有明显增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黄小梅介绍,根据测算显示,参保患者门诊个人自付次均费用将降低3%左右;住院患者个人自付次均费用增加不超过1%,属个人可承受范围。
省发改委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赖诗卿解释,此次改革的目标之一是“群众负担有所减轻”,但并非每名病人的看病费用都降低。比如,有的病人患有感冒这样的小病,却到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那里看病,那么改革后,因为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他的花费肯定增加。
医院:连夜测试保平稳
上午9点多,记者来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当天门诊的总体情况良好。在大厅的取药窗口、缴费窗口等地,药学部、财务处等部门的负责人正在察看,确保医改第一天相关部门平稳运行。
医院财务处副处长金昌平告诉记者,由于医院的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加起来超过1万种,价格对接的工作量非常大。6月27日,执行新价格的财务系统开始测试与试行;6月30日23时50分,新旧财务系统开始正式切换对接;7月1日零时10分,新的价格成功导出并投入使用。
当天,药学部主任刘茂柏也在现场忙碌着。为了医改顺利进行,他和部门同事几乎一夜未眠。从6月28日起,医院的药库和药房就开始新价格的预演,确保药材价格更改顺利进行;6月30日23时,药学部的两位药师最后一次核对药材的新价格;7月1日3时,核对工作顺利结束。与此同时,药学部的工作人员还一直在琢磨怎么减少病人的负担。正常情况下,住院病人的静脉药物都是提早下单并扣款的。针对该情况,药学部虽然提早取出药物,但并没有下单扣款。病人最终是按下降后的价格来支付药品。据统计,仅这项举措,该院就为1日当天需要进行静脉药物注射的病人减少开支4.8万元。
医务人员:价值得到体现
通过医改,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总体上是调增的。
协和医院心脏外科的主任医师邱罕凡从医26年。6月30日,他的挂号费加诊疗费共计8.3元。7月1日,他的挂号费是25元。虽然费用才增加16.7元,但他觉得医生的价值得到体现。
“诊察费、护理费提升,直接体现了我们的劳动服务价值。”采访中,医生们普遍表示,“工作量短期也许不会减轻,但长期来看,病人的就医习惯会改变,医生的诊疗行为也会更规范。”
对此,患者也认可。“医生那么辛苦,原来看一次病诊察费才收两块钱,太低了。”在协和医院门诊大厅咨询处,福州市民林依伯指着发票对记者说,“我今天看病,药比以前便宜四块钱,诊察费比以前贵十块。但这涨的钱,医保给报销了,挺好。”
省卫计委主任朱淑芳告诉记者,这次改革的核心步骤是通过药品、耗材零差率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用提升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式来凸显“以技养医”,同时又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调整医保报销政策。如此,才能实现群众负担不增加、医院收入不降低。
“服务价格提高突出了差别化。”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处长任希珠表示,在具体项目上,拉开不同难易程度的诊疗项目价格差距,拉开不同诊疗水平医生的诊疗价格差距,重点拉开手术和诊察项目价格水平。在手术项目上,按照手术等级区别调价幅度,对只有省级三甲医院能做的高难手术,较大幅度提高价格水平,部分项目调整幅度达150%。在诊察费项目上,突出提高省级三甲医院的诊察费价格,形成价格梯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