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通知,将从9月1日起,降低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此次降价将涉及到82个品种、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4%。
江苏省物价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这次价格调整方案,是国家发改委在开展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和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尤其是激素类、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药品使用范围广、周期长,降低价格可以有效减轻患者负担。
该负责人称,这次价格调整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了降价力度;对日费用低的药品少降价或不降价,目的是在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保证价格相对低廉药品的生产供应;对专利等创新型药品适当控制降价幅度,以鼓励药品的研发创新。 (中国江苏网 刘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