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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审计报告出炉 65家药商逃税60多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02  浏览次数:141

  6月28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做了《国务院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药企偷税漏税、虚开增值税发票被重点提及。

  审计报告:65家药商逃税60多亿

  审计报告指出,发票监管不严,药品购销领域偷逃税仍较突出。抽查的65家企业虚开药品销售发票200多亿元,偷逃税60多亿元。税务机关对其中36家企业从未进行过稽查,对其他29家企业的稽查也不到位。有的企业是专门的开票公司,如辽宁省黑山县周宗武等人2年间在不足50平方米的同一场所重复注销、开设6家企业,涉嫌向100多家医药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多亿元。

  在同日发布的,对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中,审计署以问答形式对重点问题进行解读。

  其中,关于对药企的税务问题,其问题是“审计工作报告在财政管理审计中突出反映了税费征缴情况,特别是药品经销企业虚开发票偷逃税问题,请谈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原来是为了税金,下一步还重点监控

  审计署表示,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紧张的形势下,依法加强税费征管,确保应收尽收、防止过头征收,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我们加大了这方面的审计力度,在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了税收征管不严和发票监管不到位造成税收流失、未及时足额收缴非税收入等问题。特别是针对“看病难、看病贵”、药价虚高等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加强了对医药购销企业的审计。

  从审计情况看,一些药品经销企业利用虚开发票偷逃税款问题仍较突出。2010年以来,审计署陆续揭露了葛兰素史克公司等多家医药企业虚开发票的问题线索。为进一步掌握医药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使用情况,防止国家税款流失,今年重点抽查了60多家药品经销企业增值税发票使用情况,发现虚开药品销售发票200多亿元,涉嫌偷逃税60多亿元,有的企业是专门的开票公司;同时,税务机关对其中36家企业从未进行过稽查,对其他29家企业的稽查也不到位。

  我们希望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揭示,促进加强对药品经销企业的监控分析,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征管制度,强化对重点领域的税务稽查。

  前段时间,赛柏蓝曾经密集关注了山东、河南、黑龙江、陕西等多地税务升级,医药公司遭遇寒冬,过票业务限于停滞的消息。审计严查偷税漏税,这是税务部门头顶一把刀啊,在目前财政未来持续趋紧的情况下,对医药流通的税务严查只会越来越严格。

  从审计报告来看,65家药商逃税60多个亿,这一家药商逃税几近1个亿。想想,按照药监局统计,截止2013年,全国共有批发企业1.49万,有人说这其中很大部分都存在过票业务,即使是50%极端,这也是每年数千万的税金呢。

  国家要多收税的情况下,以回扣为目的,但是带来税务流失的过票必然面临寒冬,过票时代的终结并非危言耸听。

  涉案药企被严厉追责:有老板被判坐牢15年

  让我们来看看,这些税务有问题的药企面临何种惩罚呢?

  同日,审计署还发布了2015年第22号公告:《审计署移送至2015年5月已办结的违法违纪问题处理情况》,此公告称,审计署对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的违法违纪问题,定期跟踪了解其办理情况。

  可见,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一是会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二是定期了解情况,这是严厉追责啊。

  那么对于以前发现的偷税漏税的药企,处罚情况是怎样呢?在本次的公告中,有三家药企追责被披露:

  1,广东揭阳市华美堂药业有限公司等11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2年,华美堂药业有限公司等11户企业在无真实药品购销业务背景的情况下,向3家医药公司开具药品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其用于税款抵扣,造成巨额税收流失。

  2012年6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税务总局和公安机关组织查处。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华美堂药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洪世明等6人有期徒刑2年至15年不等。

  2,吉林省药品经营有限公司偷逃税款问题

  审计发现,2009年至2012年,吉林省药品经营有限公司通过账外经营等方式,隐匿对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等7家医院的巨额药品销售收入,涉嫌偷逃税款。2013年9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税务总局组织查处。

  2013年12月,吉林省国税局对该公司作出补缴税款11 556万元、征收滞纳金4539万元和罚款5619万元的处罚决定,责令其限期缴纳。至2015年2月,该公司已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13 246万元。

  3,吉林省金港医药有限公司偷逃税款问题

  审计发现,2009年至2012年,吉林省金港医药有限公司通过“大头小尾”手法打印药品销售发票等方式,隐匿对6家医院的巨额药品销售收入,涉嫌偷逃税款。2013年7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吉林省国税局组织查处。

  2014年1月,吉林省国税局对该公司作出补缴税款3943万元、征收滞纳金1448万元和罚款1914万元的处理决定,责令其限期缴纳。至2015年2月,该公司已补缴全部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关键词: 药品 , 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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