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检查是在企业全面自查、梳理风险、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开展的。重点检查四类行为:一是检查原材料使用行为;二是检查用水制备行为;三是检查擅自变更生产工艺行为;四是检查产品质量不稳定问题。专项检查中,还对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等16种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进行了监督抽验,客观评价产品质量。
从专项检查结果看,各企业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比较重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工作,能够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原材料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比较稳定,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出厂最终检验记录真实和完整。但也存在着生产场地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文件的建立与执行脱节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湖北省局明确要求相关企业限期整改,举一反三,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并责令一家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