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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启动集采新平台,降价潮即将席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30  浏览次数:93
  医药网6月29日讯 最近,笔者获悉,5月15号湖北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发通知:6月15日以后湖北正式启动北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2014年)及常用低价药品新的采购平台,在新的采购平台上,医院可以直接和生产厂家议价。在目前情况,议价几乎是降价的同义词,药企你准备好了吗?     通知的概要     5月15日,湖北招标部门发布了《关于启动湖北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2014年)及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通知》,启动了基药、低价药、非基药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采购。     其中基药的范围国家基药目录以及省增补,非基药《湖北省2013年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标中标目录》(调整版)的药品。     对于药品采购,此通知明确:      (一)挂网药品可以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也可以由生产企业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被委托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在“湖北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hbjbywzbNaN)上注册,并经审核通过。生产企业委托配送的,应充分考虑配送企业的实际配送能力。配送业绩及医疗机构对其服务质量,服务信誉的的认同程度等。      (二)采购主体应严格按照规定配备使用一定的基本药物,同时应根据本机构用药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常用低价药品。二级医疗机构(包括同级别的妇幼保健院和其他专科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比例为40%-50%(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二级医疗机构为50%左右)三甲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比例为25%-30%。      (三)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价包括配送费用(含送到村卫生室费用)。基础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疗机构所采购使用的药品均实行零差率价格政策,暂未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医疗机构按药品加成政策执行零售价格。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关键词: 药品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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