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现个别药品生产企业存在擅自改变提取工艺、非法添加相关物质、从不具备资质企业购进银杏叶提取物等违法行为,并就此开展行动。6月3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我省药品生产企业银杏叶药品召回情况的公告》,对4家我省涉及此次事件的药品生产企业银杏叶药品召回情况进行了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日在对低价销售银杏叶药品企业的飞行检查中发现,个别银杏叶药品生产企业存在将银杏叶提取生产工艺由稀乙醇提取改为3%盐酸提取,同时从不具备资质的企业购进以盐酸工艺生产的银杏叶提取物,用于生产银杏叶药品,并将外购的提取物销售给其他的药品生产企业,伪造原料购进台账和生产检验记录等严重违法行为。
监管部门先后查明,相关问题银杏叶提取物流入了国内多家银杏叶药品生产企业和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企业,其中包括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一力罗定制药有限公司、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4家广东省内企业。
用盐酸工艺生产银杏叶提取物会分解药品有效成分,影响药品疗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连续发文,部署对银杏叶药品开展全面抽验,并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和单位做好相关药品召回工作。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于5月21日向全省下发了《关于开展银杏叶药品专项治理的通知》,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所列的药品生产企业的涉事银杏叶药品全面启动召回工作。
同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督促辖区内所有银杏叶生产企业开展自查,主动采取产品召回措施。对于采取主动召回但召回不彻底,在今后市场抽验中仍发现有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将依法从严处理。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告显示,截至6月3日,我省4家相关药品企业已经对问题银杏叶药品进行了召回,部分企业更在前期召回监管部门公告所涉及的银杏叶片相关批次的基础上,增加对效期内所有批次的银杏叶片、银杏叶分散片予以全面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