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6月4日发布了银杏叶药品的补充检验方法,按照该检验方法,银杏叶药品生产过程中改变提取工艺、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将被检出。6月9日,总局再次召开新闻通气会,要求使用银杏叶及提取物做原料的保健食品企业要立即开始自查。
近期,总局通过飞行检查发现,部分医药生产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谋取非法利益,擅自将银杏叶提取物生产工艺由稀乙醇提取改为3%盐酸提取,导致银杏叶药品有效成分分解,降低药品疗效,而按照现行药品标准检验方法却无法发现。总局新闻发言人王铁汉称,新发布的补充检验方法是国家药品检验机构专门针对盐酸提取工艺和非法添加其他物质研究的新方法,只要是使用盐酸提取工艺和非法添加其他物质的,就可以直接检验出来。他指出,总局在对银杏叶提取物市场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中发现,一些保健食品企业也以此为原料,这将导致保健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为此,总局随即发布了2015年第19号通告,即《关于对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的通告》。
记者了解到,《通告》中要求所有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的保健食品企业从五个方面自查,其一,是否购进盐酸工艺银杏叶提取物;其二,是否使用盐酸工艺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其三,是否违反批准工艺和配方使用银杏叶及其提取物;其四,是否在使用的银杏叶提取物中违法添加其他物质;其五,是否未取得保健食品文号擅自生产银杏叶及其提取物产品。
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司长王红告诉科技日报记者,所有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凡存在擅自改变提取工艺、非法添加相关物质、购进和使用盐酸工艺银杏叶提取物等违法行为的,均要依据《关于发布银杏叶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15年第66号)中的检验方法对银杏叶提取物原料及使用其生产的保健食品进行检验。她强调,企业自查和问题产品召回工作应于2015年6月15日之前完成,在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