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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生计生委针对MERS输入风险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9  浏览次数:106

    6月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称,5月29日,广东省惠州市出现全国首例输入性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确诊病例。今年我国仍有人员赴沙特朝觐,疫情发生地与我国人员往来频繁,不排除疫情输入风险。各地要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报告工作,严格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确保疫情出现后立即开展救治工作。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提高感染性疾病诊疗能力和水平。医务人员要仔细询问患者流行病学史,发现有近期到过中东地区等疫情发生地的发热或不明原因肺炎患者,需采取科学有效的救治措施,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和报告。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开展培训,重点是《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诊疗方案(2014年版)》《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4年版)》。口岸城市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的风险。

    通知强调,中东呼吸综合征确诊患者要收治在具备诊疗和院感防控条件的医院。广东周边省份及各相关口岸城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制订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紧急处置预案。(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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